铂金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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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老兵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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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支临时拼凑起来的边境巡逻队,连普通队员都能用到动能子弹,足以证明这种威力无比的子弹在城邦的普及程度。

而动能子弹是城堡片区里金岭据点独家特产的弹药,想要得到这种子弹,必须用同等价值的物资来交换。

城邦片区如此破败,之前也没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产,极有可能是城邦有人像客栈里的走私犯一样,用气源晶体和金岭据点的人批量兑换动能子弹。

也许这些交换的人,并不是巡逻队员。他们是隐藏在城邦的黑市走私犯,通过走私物资交换,让动能子弹流入了城邦市场。可是无论如何,流入黑市的气源晶体,恐怕就是来自于城邦。

刀娘所述,也应该属实。

据此推断,城邦核心对此事也有授意。甚至有可能就是这神秘的城邦核心在操纵黑市交易。

如果真是如此,事情就太复杂了!

“看来此行我们要更加小心了!”封世修嘀咕道。

此时他已经坐回了前排,而袁野则抱着步枪回到了他专属后排座位。

“恩。”刘坤和袁野同时应道。

封世修没想到袁野也会主动同意自己的看法,他从后视镜中盯着袁野,追问道“你是不是也发现什么了?”

“那个队长,应该是一名职业军人。而且他的兵龄恐怕不比我短。”

“嗯?何以见得?”封世修疑惑的反问道。

刚刚遇到的边境巡逻队,只是城邦边境的几个零散聚集地临时拼凑而成的,按照副队长陈子龙的说法,城邦核心对于边境地带管理松散,不会主动帮助他们维护安全和秩序。

如果是城邦的正规军队,里面有陨临前的军人,倒也算正常。

这么一群散兵游勇,居然由一名职业老兵率领,属实让人感到意外。

“眼神,还有他的手。”袁野回答的简明扼要,却弄得封世修一头雾水。

“眼神?能看出来他是一名神枪手?手又能看出什么?”

袁野不想过多解释,有些东西,没有当过兵,没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过的人很难理解。不过他还是简单回答了封世修心中的疑问。

“他手上有枪茧,很厚,而且位置很合理。”

长期持枪的人,手上会磨出厚厚的茧子。如果持枪姿势正确,那么枪茧一般会出现在拇指和食指中间,还有食指两侧。

这两个位置是由于长期握住枪柄和扣动扳机造成的。

当然,如果袁野把巡逻队长上衣脱掉,应该还能看到他右肩部由于长期顶住枪托留下的痕迹。

听了袁野的话,封世修赶忙看看自己的手掌。依然是细皮嫩肉。

看来柯尔特蟒蛇虽然后坐力大,不过仅仅使用了两年,根本不足以让封世修的手上磨出枪茧。

如此看来到,那个巡逻队长的持枪时间,肯定是自己的无数倍。

他是扣动了多少次扳机,才在手上留下了如此厚重的痕迹啊?

袁野的判断不会错,封世修绝对相信他在这方面的能力。

城邦真是藏龙卧虎!

曾经以为这里只是一片沙漠边缘的不毛之地,零星散落着几个破败的聚集地。到处都是苟活于世的准流民。他们生活艰辛,食不果腹,任由无情的天灾和蛇虫巨兽蹂躏,毫无反抗之力。

现在看来,连一支城邦边缘聚集地拼凑而成的临时巡逻队,武器和弹药都如此精良,而且组成人员还有军事素养相当高的老兵。恐怕城邦的正规军,未必会比城堡的军队差。

此行必须要小心谨慎,一旦疏忽,极有可能会遭遇不测。

“宝少爷,咱们朝哪开?”刘坤把封世修拉回了现实。

此时越野车四周一片戈壁,落雷也少了许多,云开雾散,太阳也终于露出了头,天空变得逐渐清朗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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